营改增再出69号通告,解决一批现实操作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修建效劳等有关问题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6年第69号
为进一步推进周全营改增试点平稳运行,现将在境外提供修建效劳等有关征管问题通告如下:
一、境内的单位和小我私家为施工所在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修建效劳,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治理步伐(试行)〉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划定治理免税备案手续时,凡与发包方签署的修建条约注明施工所在在境外的,可不再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其他证实质料。
二、境内的单位和小我私家在境外提供旅游效劳,凭证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划定治理免税备案手续时,以下列质料之一作为效劳所在在境外的证实质料:
(一)旅游效劳提供方派营业职员随同出境的,出境营业职员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纪录页复印件。
出境营业职员凌驾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
(二)旅游效劳购置方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纪录页复印件。
旅游效劳购置方凌驾2人的,只需提供其中2人的出境证件复印件。
三、享受国际运输效劳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境外单位和小我私家,到主管税务机关治理免税备案时,提交的备案资料包括:
(一)关于纳税人基本情形和营业先容的说明;
(二)依据的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复印件。
四、纳税人提供修建效劳,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包管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现实收到质押金、包管金确当天为纳税义务爆发时间。
五、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旅馆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效劳的,凭证住宿效劳缴纳增值税。
六、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效劳”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通俗发票。
七、纳税人提供签证署理效劳,以取得的所有价款和价外用度,扣除向效劳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效劳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通俗发票。
八、纳税人署理入口按划定免征入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子,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通俗发票。
九、纳税人提供旅游效劳,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效劳购置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十、周全开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月销售额凌驾3万元(或季销售额凌驾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效劳、销售货物或爆发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治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划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凭证3%和5%的征收率,划分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响应栏次中。
十一、本通告自宣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爆发未处置惩罚的事项,凭证本通告划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事情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6年第4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