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分发文延续实验小我私家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
财务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验小我私家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通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32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肩负,现就小我私家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通告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住民小我私家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凌驾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凌驾400元的,住民小我私家可免于治理小我私家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住民小我私家取得综合所得时保存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特此通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